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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群众“办事难” 优化营商软环境


作者:市农委主任 刘明智    来源:大连市农委办公室    日期:2018年05月15日   


今天是我省第十二个“政务公开日”,“解决群众办事难,优化营商软环境”是我市本次“政务公开日”的主题。

一、政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

全市农业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发展农业农村经济,增强农业行政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,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。近几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,我市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,全部农业行政权力清单、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等均及时通过文件、政府网站、新闻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,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最大体现。但也要看到,与农民群众的期待相比,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,我们仍然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、制度规范不完善、工作力度不够强、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,我们仍然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和落实。

二、要准确把握农业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

(一)深入推进依法行政,全面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扎实推进全市农业系统行政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,推动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,打造法治政府部门、创新政府部门、廉洁政府部门和服务型政府部门。

(二)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关注关切,以公开促落实,以公开促规范,以公开促服务。依法依规明确农业系统政务公开的主体、内容、标准、方式、程序,加快推进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负面清单公开。坚持改革创新,注重精细化、可操作性,务求公开实效,让农民群众看得到、听得懂、能监督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以新闻媒体为载体,推行“互联网+政务”,扩大全市农民参与,促进农业行政部门有效施政。

(三)要全面开展“办事难”问题专项整治,要充分认识到开展“办事难”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,突出举措,转变作风,解决群众和农业企业反映突出的“办事难”问题,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群众的获得感、满意度,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的发展。

三、多措并举优化农业营商环境

(一)全面优化我市农业企业营商环境。全面推进简政放权,提升行政效能,营造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。全面公示权责清单,公布权责事项;在农业信息网设立办事指南专栏,对行政许可和市民服务事项进行解读;压缩公共服务事项时限,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。

(二)规范行政执法检查,保护农业企业合法经营。实行执法检查计划制,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检查事项外,全部实行计划制;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,市农委16项执法检查事项全部实行双随机,设计摇号系统软件,制定工作细则,推行随机抽查和检查信息公开;修订市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细化处罚标准。

(三)保障信用信息服务,确保企业经营环境阳光透明。开展落实企业信用信息的报送工作,对涉及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要求在七日内进行录入上网,鼓励信用信息的实时报送,实现农业领域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。

四、要及时公开农业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

(一)抓好农业系统行政审批信息公开。加强农业系统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,及时公开取消、下放、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。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,包括审批的项目名称、依据、申报条件、申报材料数量、流程、时限、收费标准等。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,重点做好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、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、审批结果公开工作。

(二)抓好农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。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、农产品、畜禽产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,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,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、农产品、畜禽产品行政处罚案件,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、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,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种类、依据、裁量、理由、结果等,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。

(三)抓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。及时公开农业系统财政资金预决算信息。加大“三公”经费公开,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要公开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,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。

(四)抓好农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。及时公开农业保险、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的政策、任务、监管等方面信息。

(五)抓好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信息公开。及时公开农村扶贫开发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、农村硬化和亮化工程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措施、工作进展、建设成果等信息。

五、要不断提升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

(一)完善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体制。落实政务公开“一把手”工程,明确“一把手”工作责任。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,要确保机构建设完备;在队伍建设方面,要确保人员配备精良;在财务保障方面,要确保经费投入充足;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方面,要确保业务培训到位。通过努力,建立起体制顺畅、运转协调、执行有力的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体系。

(二)健全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深化政务公开的制度保障。建立健全保密审查、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制度,提高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。健全涉及农业系统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,对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不公开、慢公开、乱公开、假公开等行为依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。

(三)增强深化农业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效性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的主动性,牢固树立“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主动公开意识,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推动重大决策、重要事项向社会主动、及时、准确地公开、解读。要主动运用部门门户网站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、新闻发布会、政务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和载体发布农业系统政府信息,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既方便又快捷地获取农业系统政府信息。

深化政务公开,建设法治政府部门,任重道远。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借助全省第十二届“政务公开日”活动契机,全力做好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,用公开透明赢得农民群众更多理解、信任和支持,为全市农业发展、农村繁荣、农民富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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